抚养权给了男方是能要回来的,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男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准予变更抚养关系:
1、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一:男方因突发重疾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女方提出变更抚养权诉讼并胜诉。在该案例中,男方由于自身严重疾病确实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符合变更条件。
案例二:男方长期对孩子疏于照顾且存在一定的虐待行为,女方收集相关证据后起诉,成功变更了抚养权。
在实际生活中,抚养权的变更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当出现男方确实存在上述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时,女方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以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孩子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另外,双方也应本着为孩子着想的态度,妥善处理抚养权问题,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