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人证明在哪个部门办理
合法继承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及被继承人至逝者原户籍地社区或村委申请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然后携带上述证件及文件,前往逝者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亲属关系盖章证明。
除此之外,在继承父母等人的财产时,还需要进行继承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监护人能否放弃被监护人的继承权
监护人不可剥夺被监护人的继承权益。
监护人代表被监护人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时,绝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在特殊情况下,辅佐者可以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但若损害明显,代理行为将会被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