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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瑞律网整理发布 82°c 2023-08-11
导读:与别人合伙开企业承担的风险会比较小,但也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特别是在利益分配上。当长期的利益分配不均的时候,他们就无法继续合作下去了,这时就会解散企业。那么,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网友咨询: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律师解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与别人合伙开企业承担的风险会比较小,但也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特别是在利益分配上。当长期的利益分配不均的时候,他们就无法继续合作下去了,这时就会解散企业。那么,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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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洁算人进行清算;

2、消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消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傲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台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信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9、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律师补充:

合伙企业清算流程是什么

1、清算人。自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强制清算: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债权申报: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清算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补偿金;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路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责任: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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