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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瑞律网整理发布 73°c 2023-08-11
导读: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网友咨询: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律师解答: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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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律师解答: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律师补充: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

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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