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公司在正式停止经营前必须要有一个依法宣告破产的过程,而且国家会组织专门的人员参与对企业资产的清算,因为企业破产不是能够依法逃脱过债务清偿的法定借口。
网友咨询:
对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什么顺序偿还
律师解答:
破产企业的债务偿还顺序是: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随时清偿。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以及清算组清算的费用等。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4、普通破产债权。
律师补充:
(一)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二)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三)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
(四)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五)破产。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