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上市交易是指基金证券发行以后在市场上进行的买卖活动。基金正式成立后,就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基金证券的并牌交易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后还要向主管机关指定的交易场所提出上市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审查批准,即可确定具体的挂牌时间。
网友咨询: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的,双方应当签订上市协议。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金的募集符合本法规定;
(二)基金合同期限为五年以上;
(三)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二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一千人;
(五)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律师补充: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上市委员会批准基金的上市申请之后,上市基金的有关当事人要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确定上市日期,对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基金,证券交易所将退回其上市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不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
(二)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六十二条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金的募集符合本法规定;
(二)基金合同期限为五年以上;
(三)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二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一千人;
(五)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