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的抵扣:
一、子女教育扣除。
二、首套房贷利息扣除。
三、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
四、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
五、大病医疗限额扣除。
六、继续教育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张某是一名上班族,他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在新税法实施后,他按照规定申请了子女教育扣除,每月获得了 1000 元的定额扣除,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的税负。
李某在省会城市工作并租房居住,他根据新税法申请了租房扣除,享受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
在这些案例中,当事人都正确地运用了新税法的抵扣政策,从而合理地减轻了自身的纳税负担。这也提醒广大纳税人,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新税法的各项规定,以便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强宣传和解读,确保纳税人能准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政策。对于一些复杂的情况,纳税人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