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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瑞律网整理发布 88°c 2023-08-08
导读: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网友咨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律师解答: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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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律师补充: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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