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外奔波工作很多时候都是为了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在拥有自己的房子,他们通常会承租房子,对此有人会问,承租人擅自装修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
承租人可以不可以随意装修租赁的房屋呢
律师解答:
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变的话,承租人必须在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而且在装修的时候也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拆除承重墙。否则,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的规定,予以支持。
律师补充:
租赁合同的双方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有下列情况也可以进行解除: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 、擅自变更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的,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不得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4、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押金的性质是对租赁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完好的保证金,如果在租赁期间房屋设施因租客损坏的,房东可以在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