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纠纷 > 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案

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544°c 2022-05-26
导读: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以下由小编为您介绍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案相关内容。

一、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在一审案件中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法第8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行政诉讼一般在六个月以内结案。

二、行政案件的属性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争议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很显然,这四个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此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

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就是小编向您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案的内容。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行政诉讼一般在六个月以内结案。若您就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案想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建议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和深入的回答。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