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就是会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你知道劳动合同补偿金扣税么?
一、劳动合同补偿金扣税么
需要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规定是:规定了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与不可以约定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须约定的事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的内容: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等。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为三类: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时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期限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约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可约定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或其他期限。
(二)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