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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

瑞律网整理发布 723°c 2022-04-16
导读:土地是我国的宝贵资源之一。对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既有利于土地的合理管理和节约利用,也有利于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因此明确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这个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的了。那么纳锐义务人具体包括哪些人以及如何界定,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的法律知识。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1、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类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共同纳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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