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现实里面所有的房屋租赁都是有约定好的期限的,在这个期限当中房东出让房屋的使用权給房客,而房客付予一定的租金给房东。但生活中总是会有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房东提前中止合同要求租客搬走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房东提前终止合同怎么办?
一、房东提前终止合同怎么办
没有满足以上条件,房东因自身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先同租房一方协商,租房方同意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房东因为个人原因,且没有经过租房一方同意终止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赔偿给租房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房东只是单纯的违约,没有对房子进行处置的话,应当至少赔偿一个月的房租并退还剩余房租,如果是为了卖房终止合同的话,侵犯了租房一方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最多要赔付租房一方房屋总价的20%。
二、提前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
一般来说,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合同约定了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形,满足条件提前终止合同的,不算违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