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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对象是谁?

瑞律网整理发布 151°c 2022-03-25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纳税是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只有我们按照规定纳税,国家才能正常运转,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属于其中一种纳税,那么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对象是谁?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纳税是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只有我们按照规定纳税,国家才能正常运转,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属于其中一种纳税,那么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对象是谁?

一、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对象是谁?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土地使用费由谁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但:

(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

(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

(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各地方政府都是严格的按照国家法律制度收取土地使用的相关费用的,其实土地保证金这并不会对个人造成任何的影响。既然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中标之后,本身也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那这部分保证金可以算入土地使用费当中,没有中标的,政府部门也会如数退还的。

三、公司土地使用费是多少

有关公司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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