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关于物业经营餐饮方面的具体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业主有遵守《业主规约》的义务,《业主规约》第十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民法典》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业主交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经营餐饮、浴室、网吧、KTV各地政府部门有严格的要求,必须符合环保、消防的严格要求,先决条件是相关业主同意,必须先进行环保评价同意后才能开餐饮,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注册。
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2、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3、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1、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如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且是物业服务企业能力范围内所能解决的,应当积极为业主解决问题,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2、解决问题后,若业主仍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在进一步沟通的同时,可以发放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给予其充分的考虑时间是否交纳物业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抄告制度,将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和未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干部职工名单抄告给各单位,督促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及尽快交纳物业费。
4、经过上述沟通后,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受理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物业是否有权利禁止商铺干餐饮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如果是小区的物业不作为的话,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同样小区的业主如果侵犯了物业的权利的话,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