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条件下,针对犯罪分子,公安机关是会对其作出拘留的处罚决定的,拘留时一般会通知家里人,那么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以后家属应该怎么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突然收到一张刑拘通知书首先应该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及时聘请律师来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应当刑事拘留,不一定批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需要刑事拘留,但不一定批捕,因此收到刑事通知书是否严重,要按照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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