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芦湖律师事务所是2016年6月21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为高青县司法局。芦湖所是一家以刑事辩护和公司法律业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秉持“厚德重法、诚信规范”的执业理念,遵守“敬畏、尊重、严谨、诚信”的所训,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律师团队,为高青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律所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及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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