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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费人员由于疏忽收费未成功,跟对方多次沟通后无果对方拒不返还,我该怎样维权

网友 西宁-城西区 损害赔偿 2024-11-12 15:45:39
问题描述:尊敬的律师,我是物业公司收费人员,由于 pos机刷微信收款码时遇到 pos 机 更新,当时缴费人多,所以没有确认是否到款,导致没收到业主的水电等其他费用,后来发现后也和对方沟通了,但是对方拒不返还,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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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接受委托代收这些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业主不交纳,协商无果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4-11-12 15: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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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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