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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10月以12万的价格购买同事的车辆(以当时付清),购买后才知道他的车有抵押贷款,至今未过户,我应该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网友 邯郸-肥乡区 损害赔偿 2024-11-04 16:43:51
问题描述:我于2023年10月以12万的价格购买同事的车辆(以当时付清),购买后才知道他的车有抵押贷款,期间他一直说帮忙处理,2024年3月时他说抵押贷款已付清,但是他联系不上贷款公司,也未去处理解抵押,至今未过户,我应该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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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卖家未按照约定履行车辆过户义务,可以先固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买卖合同、付款记录、车辆登记信息等,尝试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4-11-04 16: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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