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到11月陆陆续续向向乙方借了15万块钱,在这期间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已经还了的钱,出借人说是利息,不是本金, 这个能成立吗,还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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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北区
债权债务
2024-10-30 15:50:15
问题描述:2020年8月到11月陆陆续续向向乙方借了15万块钱,在这期间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2021年6月第二次借了9万,也是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月息五分 ,口头约定的,还款记录上有的注明了利息,直到2023年9月已经还了297000元,现在出借人以五分利息 要求还款,还有已经还了的钱,出借人说是利息,不是本金, 这个能成立吗,还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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