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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到11月陆陆续续向向乙方借了15万块钱,在这期间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已经还了的钱,出借人说是利息,不是本金, 这个能成立吗,还需要怎么处理

网友 天津-河北区 债权债务 2024-10-30 15:50:15
问题描述:2020年8月到11月陆陆续续向向乙方借了15万块钱,在这期间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2021年6月第二次借了9万,也是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月息五分 ,口头约定的,还款记录上有的注明了利息,直到2023年9月已经还了297000元,现在出借人以五分利息 要求还款,还有已经还了的钱,出借人说是利息,不是本金, 这个能成立吗,还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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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还款过程中,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某笔还款是本金还是利息,那么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应优先冲抵利息,再冲抵本金。但这一原则并非绝对,具体还需根据双方的约定和还款记录来判断。
    回复于 2024-10-30 1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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