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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不认可原告伤残鉴定、您好我这边是被告,不认可原告的伤残鉴定申请重新鉴定?

网友 邯郸-复兴区 交通事故 2024-09-10 11:56:06
问题描述:交通事故被告不认可原告伤残鉴定、您好我这边是被告,不认可原告的伤残鉴定申请重新鉴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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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认为存在符合证据规则规定的重新鉴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09-10 11: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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