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微信中认识了一个男子,以我女儿名义从不同机构借贷出五六十万,我想问的是:一、这个男子如果不还款,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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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区
债权债务
2024-08-19 13:59:30
问题描述:我女儿今年三十岁,大学毕业后在国企工作了五年,因焦虑抑郁症病情加重辞职养病,排斥父母不让我们陪伴,独自一人在昆明居住,我未退休在远离昆明500公里的县城。2022年疫情期间,女儿在微信中认识了一个男子,因为我女儿患抑郁焦虑症,认知退化,且这种病人心地异常善良,被这个男子以项目工程急需用钱的方式忽悠用房产证抵押贷款80万,又以我女儿名义从不同机构(微粒贷、小额信货、信用卡等)借贷出五六十万,总计一百四十万左右给这个男子。这个男子叫我女儿不能告诉父母,还是我一个侄女看到我女儿去小额信贷公司借款,把这情况告知我们才知道。我们夫妻二人紧急赶往昆明,逼迫女儿如实交待弄清了这些借款,又想办法让女儿把这个男子约到昆明,我们夫妻二人堵住了他,叫他写下了借款协议。 我想问的是:一、这个男子如果不还款,他的行为(利用精神病人的弱点骗取钱财)是否构成诈骗罪? 二、如果他还按时还款,我们有借条在手,是去法院起诉或是到公安局报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