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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款40万不还,我这边有欠条,约定每月2000,后面一次性还款,对方一年半左右没还款,没有主动还款意向,可能得走起诉

网友 萍乡-安源区 债权债务 2024-08-13 11:40:01
问题描述:对方欠款40万不还,我这边有欠条,约定每月2000,后面一次性还款,对方一年半左右没还款,没有主动还款意向,可能得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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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对方无法及时返还借款,您可以组织相关证据,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08-13 1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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