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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介绍去日本学习并兼工作三年期限,回国后再成都、西安包分配工作。但是要提前交纳3万块钱。自行学习日语然后办理护照统一出发。我想问一下这属不属于诈骗

网友 赤峰-元宝山区 刑事案件 2024-07-22 12:56:17
问题描述:亲戚介绍去***学习并兼工作三年期限,回国后再成都、西安包分配工作。但是要提前交纳3万块钱。自行学习日语然后办理护照统一出发。我想问一下这属不属于诈骗?对方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感觉像是真的。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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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军皓律师已认证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您有相应的证据,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并以公安机关的答复为准。
    回复于 2024-07-22 12: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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