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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诈骗、有一个女的找我妈说那个药可以治病,因为我有多发性肾囊肿,是我妈朋友介绍的,我妈很相信,就买了,第一次花了3000之后还买了一次,发的一些东西感觉很洗脑,不知道算不算传销

网友 大连-西岗区 刑事案件 2024-07-01 12:46:33
问题描述:传销诈骗、有一个女的找我妈说那个药可以治病,因为我有多发性肾囊肿,是我妈朋友介绍的,我妈很相信,就买了,第一次花了3000之后还买了一次,我和我爸都不相信我妈还因为这个吵过架,后来看我妈手机的时候发现那个女的拉我妈进了一个群,然后那个群管理说不能互加好友什么的,发的一些东西感觉很洗脑,不知道算不算传销?那我们的钱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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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规定:“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组织领导传销一般需要构成“四层三级”的层阶。如果认为属于传销可以报警处理,以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的认定为准。
    回复于 2024-07-01 1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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