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惠律师
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都应该遵循全面履行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更要履行好自身义务,积极履行义务不仅是维护合同成功履行的基础,也是维护合同双方的信任,维护社会秩序的保证。不诚信的一方不仅破坏了合同的公平,也破坏了另一方对他的信任。不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违背合同约定也辜负了你的信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支付货款把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4-05-21 23: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