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书记是副部级,副书记为正厅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杭州市委书记每届任期五年,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八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