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来源有:
1.控告,是指被害人能够说清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要求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2.举报,是指与案件无关的公民,发现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告知的行为。
3.报案,是指人民群众发现有犯罪行为,要求侦查机关查找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