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的处理规定为:如果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如果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