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在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打印领取。也可以在深圳公安公众号、深圳公安官网、粤省事上面申请。电脑的办理流程如下:
1、进入深圳公安官网,点击首页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进行实名登录后核对联系人姓名和手机,选择办理情形和办理地点。
3、选择取件方式,点击已阅读继续,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完成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