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为:寻衅滋事罪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而故意伤害罪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对象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