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罪规制的三种行为为:
1.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
2.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公务员录用资格的;
3.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就业安置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