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的程序规定:先由交警受理报案、申诉;然后依法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最后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执行或由当事人主动在期限内履行其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