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买卖个人信息罪,但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立案标准主要包括: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述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前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述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