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一般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申请人先携带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再由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最后在无犯罪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