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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

网友 庆阳-正宁县 刑事案件 2023-10-17 14:30:43
问题描述: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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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利,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是相对方,是第三者。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其立案标准有:
    1.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回复于 2023-10-17 14: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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