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
1.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2.侦查监督。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监督侦查工作,对侦查过程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3.审判监督。包括对审判过程的监督、对审判结果的监督、对死刑复核的监督。
4.执行监督。包括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刑罚变更活动的监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