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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
首页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其中方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