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一扫
关注微信服务号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从未停止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首页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
概念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等。阅读全文>>构件要件背叛国家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