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成员在本村居住,有权申请农村宅基地嘛?如果村委会不给批怎么办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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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那么,如果申请宅基地后,村委会不予许可,该如何进行救济呢?
1、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见“阅读原文”)的规定,在宅基地审批的过程中,村委会已经跳出了村民自治管理的范畴,法律授予村委会行政管理的职责,村委会属于配合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责。
2、向乡镇政府反映情况,请乡镇政府出面督促村委会审批。若村委会称无空余土地可供分配了,村委会就需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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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专业分析
申请建房不批准举报方法如下: 1、选择APP打开; 2、选择右下角选项我打开; 3、选择支付选项打开; 4、选择城市服务选项打开; 5、下拉界面找到便民服务,选择其下方的举报中心选项打开; 6、选择投诉电话本选项打开。下拉界面找到社会保障,选择拨打热线; 7、点击拨打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等待处理即可。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不会批准的,要是满足条件,村里没有理由拒绝批复,可以向当地国土局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