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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授予了自己就没了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464°c 2022-03-09
导读:其实我们大家很多人的话都是对于版权的相关知识不了解的,包括如果是自己的版权授权给别人的话认为就是把版权出售了,自己就没有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授权只是给他使用的权力而已。那么,版权授予了自己就没了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版权授予了自己就没了吗

授权和转让是不一样的,授权也分好多种形式,普通授权,独占授权等等,不管哪种形式,授权一般不涉及权利转让,对方只是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转让就是所谓的卖了,把权利转让给对方,怎么处置就是对方的权利了。

二、使用权和版权的区别

1、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2、使用权,指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三、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

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2、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版权授予了自己就没了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版权的话授权并不是出售了,而只是给与了别人可以使用自己版权的权利,如果是版权转让的话那就是彻底的卖掉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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