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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合同签约的充要条件

瑞律网整理发布 385°c 2022-01-24
导读:如果我们想要进行工程的建设,我们社会跟相关的工程的用工人员签订订的合同,既然签订了合同,那必须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好合同,我们就很想知道如何才能成立一个合同,那工程类合同签约的充要条件?以下由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工程类合同签约的充要条件

一、工程类合同签约的充要条件

包含设计初步批准等五项内容。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审查哪些内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三、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

②施工能力;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工程类合同签约的充要条件是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等等。以上便是编辑为您找到工程类合同签约的充要条件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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