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必须符合的实质要件:
(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双方均无重婚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案例一:小王和小李到了适婚年龄,双方感情很好,在双方自愿且无其他禁止情形的情况下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
案例二:小张和小赵准备结婚,但小赵实际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他们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办理结婚登记,最终被发现并未能成功登记。
在婚姻登记中,实质要件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像第一个案例中,双方符合各项条件从而顺利登记,这是合法且正常的。而第二个案例,小赵未达法定年龄就想办理登记,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必然不会被允许。只有完全符合这些实质要件,婚姻登记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任何试图违反或规避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和风险。大家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确保婚姻登记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