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的处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甲明知乙是犯罪嫌疑人,仍将其藏于家中数日,后被警方发现。最终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丙为帮助犯罪的丁逃避追捕,故意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导致案件侦查受阻。丙后被认定构成窝藏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窝藏包庇罪中,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客观上实施了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等行为。上述案例中,甲和丙的行为均明确触犯了该罪。这提醒我们,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不能出于私情或其他原因而对犯罪行为进行庇护,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司法机关在认定此类罪行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判断,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