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是可以起诉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一:甲与乙离婚后,甲偶然发现乙在离婚前偷偷将一处房产转移到其亲戚名下,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该房产。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的行为构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该房产重新分割,乙少分。
案例二:丙与丁离婚一段时间后,丙得知丁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伪造大量债务,企图侵占丙的财产份额。丙据此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支持了丙的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再次分割,丁因伪造债务被判定不分财产。
在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上,法律明确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方存在上述不当行为,另一方务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但要注意,起诉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违法行径,证据的扎实与否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以确保双方的财产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