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只要当事人不提起上诉,在法定时限内即生效。判决生效后保证金则失去了担保作用,即可以返还保证金。
保证金由公安机关收取,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案例一: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法院判决后他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依法将其之前缴纳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案例二: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其顺利从公安机关指定银行专户拿回了保证金。
在这类情况下,当事人应关注判决生效的时间以及自身是否有上诉的打算。同时,公安机关对于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当事人若对保证金的退还存在疑问或遇到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明确规定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程序,这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