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可以是个人犯罪,也可以是团伙犯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案例一:甲某纠集多人,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团伙,在多地进行非法销售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最终被司法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案例二:乙某等人组成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进出口许可证等文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非法经营罪中,团伙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此类案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团伙的组织架构、分工协作、违法所得分配等因素。从辩护角度来看,需要仔细分析每个被告人在团伙中的具体作用和地位,以确定其罪责大小。同时,对于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也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存在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应及时提出辩护意见,争取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