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没有义务帮子女带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外祖父母,没有法定义务抚养和监护孙子女。父母有监护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除非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做孩子监护人和抚养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案例一:小张夫妻二人工作繁忙,便想让孩子的爷爷奶奶帮忙带孩子,但爷爷奶奶以没有义务为由拒绝了。小张夫妻认为老人不近人情,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案例二:小李的父母意外去世,孩子无人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祖父母主动承担起了抚养孩子的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关于老人是否有义务帮子女带孩子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从法律层面看,确实如上述所说,老人一般没有这个法定的义务。但在亲情和实际情况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一些情况下,老人自愿帮忙带孩子,这体现了家庭的互助和关爱,子女应心怀感激;而当老人拒绝时,子女也应予以理解,不能强行要求。同时,若出现如案例二中父母死亡等特殊情况,老人的抚养义务则凸显出来,这也是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体现。总之,家庭关系中应多一些理解、尊重和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