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不是遗嘱的一种,只是遗赠与遗嘱,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
但是两者具有以下区别:
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3、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案例一:老张生前立下遗嘱,将一部分财产遗赠给其好友王某,但王某在知道遗赠后未在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意思表示,最终导致未能取得该部分财产。
案例二:李某作为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被视为接受继承,顺利参与遗产分配并取得相应遗产。
在实践中,遗赠和遗嘱的区别需要明确区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受遗赠人来说,一定要牢记在法定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接受表示,否则可能丧失受遗赠的权利。而遗嘱继承人则相对较为简单,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通常即可依法取得遗产。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订立遗嘱或遗赠协议时,建议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遗嘱或遗赠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要求,从而使财产处分的意愿能够得到准确有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