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信息骚扰他人如果情节恶劣会构成犯罪,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诽谤他人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案例一:王某长期通过电话、短信对张某进行威胁、恐吓和信息骚扰,导致张某精神高度紧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经调查,王某的行为情节恶劣,最终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二:李某在网络上编造虚假信息对赵某进行诽谤,这些信息被大量传播,给赵某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害。经审查,李某的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威胁、恐吓、诽谤、信息骚扰等行为可能会对他人的身心和生活造成严重危害。对于此类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其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形及相应的刑罚。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被侵害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司法机关能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同时,每个人都应当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因一时冲动或恶意而触犯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